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8-03-17 浏览次数: 38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8-03-17浏览次数: 195

一、学院概况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新疆民族与社会高等研究院)是新疆师范大学唯一一所研究教学型学院。学院设有民族学与人类学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多年来学院为区内外培养了大量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的专门人才。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7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2人(教授5人、副教授7人),博士学位8人,有博士后研究经历者3人,有国外研究和学习经历者7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名,德国洪堡学者1人,自治区天山学者5人,自治区天山英才3人,新疆师范大学昆仑学者1人。学科团队在民族、年龄、性别、学缘、职称、学历等方面结构合理稳定,是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学科理论坚实,爱国爱疆,乐于奉献,团结协作,朝气蓬勃的教学研究团队。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新疆民族与社会高等研究院)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自治区重点学科-“民族学”、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新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实验室”、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校级文科基地-“新疆跨境民族研究中心”、影视人类学实验室,社会调查与数据分析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目前共建成学生实习基地39个,分布在南北疆的多个区域。

二、专业简介

(一)社会工作专业

专业简介:社会工作-学制四年,除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的学习外,还参加机构与野外考察两种实习。该专业旨在为社会培养民政、福利、慈善、救助、社会调查、个体干预、社区服务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毕业生可承担组织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等工作。

主干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中国社会思想史,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社会工作行政,家庭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学,城市社会学,数据分析等。

培养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人文精神、科学理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就业去向:

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和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毕业生可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工作前线服务、社会工作项目评估与操作等工作。

(二)民族学专业

专业简介:

民族学专业以人类社会及其文化为研究对象,注重增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学科宗旨在于研究各民族社会和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学制四年,强调民族学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学习和掌握,尤其重视田野调查,形成了实践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培养能在政府各类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或在教学科研单位担当业务骨干人才。

主干课程:

民族学概论、社会学概论、民俗学概论、跨境民族概论、中国民族概论、世界民族概论、中国民族史、民族学研究方法、民族学人类学史、民族学与人类学理论、社会研究数据分析、民族志写作、民族学人类学名著选读、民族社会学等。

培养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人文精神、科学理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国情意识,具有田野调查、理解与分析民族社会文化、跨文化沟通的能力,以及开展民族工作与服务社会的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就业去向:

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小学、职业中等学校教师,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国际组织、企业等管理人员,文化团体、博物馆、文化局(馆)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文化创意与文化产业、文化传播与新媒体等设计与文创人员。